第一部 信仰與生活
7、神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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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墮落的結果:人快樂的標準成為相對的。對完成人而言,只有當神有快樂的心情時,他才會感覺到幸福。你可能問:「神是否像我有時候會感覺快樂?」答案是:「神從未感到快樂。」假如你為此禱告,你將得到這樣的答案。在你一生中,當你感覺快樂時,你一定不要以你自己的立場來快樂。假如你以自己的標準來經驗幸福,那麼你只分享了神部分的工作而已。你首先當問神:「誰負責所有的工作?」那時你將發現神仍是憂傷的。然後,你能夠了解祂對人類的態度。知道神的心情使你了解,以你自己的環境和觀點去動用你的感情是錯誤的。
另一方面,當你面對最大的困難;處於最深的困擾中時,你不應將那些痛苦視為是你個人所有的。當你處於痛苦中時,你不應認為是環境給你一段艱苦的時刻。假使你認為你一個人單獨通過這樣的困難而別人只是過著美好的日子,則那是一個令人不愉快的、可悲的想法。你必須感謝,縱然你是衰弱、無信仰和渺小,但神將人類所擁有的罪的一部份委託你來處理。縱使你在很深的苦惱中,你也應當這樣想:「所有的人遭遇到同樣的困擾,而我只擔負著很小的一部分,但彌賽亞替全世界所有的人類負責」。
墮落人把罪歸咎於他人,因為他認為罪與他無關。那些批評別人,抱怨別人者認為自己與罪無關。這是不確實的,他才是當受責備的人。犯罪者希望表明他是與罪無關,並努力地企圖脫離那樣的立場;但罪人總是個罪人。
你應樹立個條件,於每日的生活中運用原理來對抗四種墮落性本性。縱然是你聽到關於墮落性的解釋,除非你活用原理,否則仍只是停留在尚待努力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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